各市(州)天然资源主管部门、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成都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犯法占用耕地案件合用司法若干问题的划定》(法释〔2026〕10号)、《天然资源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做好耕地粉碎水平认定鉴定工作的通知》(天然资办函〔2024〕2253号)要求,规范全省耕地粉碎水平认定鉴定工作,天然资源厅会同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结合造订了
《四川省耕地粉碎水平认定鉴定工作法子》,现印发给你们,请遵循执行。
四川省天然资源厅?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
2026年8月3日